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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骗局 小伙玩直播平台游戏竞猜1年输掉380万(3)

2016-12-15 09:00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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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说法

网易回应

“这是玩家之间的交易,与平台无关”

近日,记者致电网易的客服人员,该客服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他们多次向我们反映过情况,我们也现场接待过他们。”该客服人员说,网易给过他们明确回复:“这是他跟其他玩家之间的交易,跟平台没有关系。”

此外,CC直播平台公关部的工作人员在回应此事时表示:“这位玩家之前曾找到(网易)广州公司那边,当时他们提出了一些比较不合理的要求。”

律师观点

若查实平台组织并获利

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此事,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徐海利认为,从已有的信息来看,何晖在押注时,虽然用的是虚拟货币,但是这种所谓的“金币”,是可以通过某种渠道变现的,这样就使得其成为带有博彩性质的娱乐活动。如果主播和直播平台在中间还有抽头,且金额较大的话,就可能涉嫌赌博,甚至构成犯罪。如果平台知情,有参与、组织,甚至获利,那平台也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徐海利说,几年前,两高司法解释就已经明确,开设赌场罪的范围已经不仅限于实体场所,虚拟空间也算。同样,《刑法》对赌博罪也有相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并未区别是实体场所,还是虚拟空间。”徐海利说,如果管理员、软件提供方或者参赌方在此过程中,运用外挂等技术手段作弊,还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

那么游戏玩家参与类似的网络赌局会触犯法律吗?对此,徐海利说:“就目前的法律实践而言,对于参与赌博的人,一般是进行治安处罚。”

检察官提醒

使用虚拟货币竞猜要提高防范

今年8月10日,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网络赌博案。检察机关指控,邱某某、姜某等7名被告人以开设网络游戏平台为名进行网络赌博活动,短时间内就吸纳赌资5700余万元,依法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一位检察官提醒说,一般而言,市民对在网络上以虚拟货币进行赌博、竞猜缺乏防范心理,一旦通过中间商将虚拟货币或游戏币进行兑换,组织方达到一定数额,即可追究刑事责任。参与的人如果明知游戏币可以兑现,仍然长期参与,也可能会被治安处罚。

此外,有些人看准游戏赌博这块市场,从中做起销售和回收虚拟游戏币的买卖,实际上充当“银子商”角色,专门给网络赌博提供资金结算。一般来说,如果金额较大,检方可以根据社会危害程度,追究“银子商”刑事责任。目前,外省已有“银子商”被检方起诉的先例。

华西都市报记者 吴柳锋 实习生 邱丽嘉 摄影 刘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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