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等五部门下发《陕西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到2017年底,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
到2016年底,各地要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幅呈下降趋势,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全省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公立医院每个月对25%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生不少于50份。三秦都市报记者张毅伟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