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东大街道召开街道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省委三项机制精神;10月9日,街道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精神;10月10日,街道研究制定《东大街道街村(社区)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试行)》《东大街道街村(社区)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东大街道推进街村(社区)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并印发各支部。街道党工委将三项机制精神贯彻落实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在创新、落实、深化上下功夫,谋求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激励树导向 让有为者在开拓进取中迸发激情
坚持以鼓励激励机制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激发街村干部队伍活力。街道制定《东大街道街村(社区)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试行)》,列出细条条,划出硬杠杠,确保鼓励激励看得见摸得着。一是坚持将干部的提拔任用同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挂钩,对推动发展有办法、社会治理有成效、脱贫攻坚抓得实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二是注重精神鼓励。街道每年评选创新实干科级干部6名、爱岗敬业街村干部15名,对优秀街村干部推荐区委表彰。三是注重物质奖励。街道每年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办公室负责人及普通干部奖金分别按照1.6:1.3倍核发,考核优秀等次的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街办中层干部奖励金额进行奖励,努力在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励、物质上得奖励、地位上有提升,提振干部精气神、释放创业源动力、迸发干事新激情,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容错去顾虑 让有为者干事担当无后顾之忧
以容错纠错机制为牵引,着力解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街道结合街情实际出台《东大街道街村(社区)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旨在让改革者有为、让创新者出彩、让担当者无忧。一是保护重用干事创业者,对他们在推进改革中出现的失误或偏差,做到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消除思想顾虑,鼓励积极作为。二是对因主动揽责涉险,出现一定失误或引起非议、在化解矛盾焦点中,因勇于解决问题,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等11种情形,街道党工委坚持多一份宽容、多一点理解、多一些包容,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为实心干事者吃下定心丸。只有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干部活力,形成人心思进、百舸争流的干事创业环境。
上下立标尺 让有为胜无为成为新常态
以能上能下机制为突破,压实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街道制定出台《东大街道推进街村(社区)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树立庸者下的鲜明导向,着力破解下的问题,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将东大经济社会发展推向前进。一是严把上的入口。街道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干事创业、成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予以提拔重用,让想干事的有舞台、能干事的有机会、干成事的有位子。二是畅通下的渠道。让劲头不足、工作不力,拈轻怕重不作为的干部下。街道从目标责任考核、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基层党建等方面,细化下的标准,明确46种调整情形,让不会为者下得服。三是做好转的接口。对于下的干部,不能简单一下了之,在做好思想疏导的同时,合理安排新的岗位,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三项机制是一个有机整体,鼓励激励机制是前提,提升干事创业源动力;容错纠错机制是保障,实现敢于担当无顾虑;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拓宽干部流动新渠道,三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街道坚信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必将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为之焕然一新,使东大街道在全面建成生态旅游科教小城镇的历史征程中,走在前、争在先、干在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