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农民朋友及所有农业普查对象:
您好!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参与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农业普查需要您的参与、 支持与配合!
党中央、 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农业、 农村、 农民的问题, 始终把 “三农” 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将全面查清农业、 农村、 农民新情况新变化, 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促进农业致富奔小康,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此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 2016年12月31日, 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从2017年1月1日起, 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 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 (PDA) , 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请您提前整理好户籍簿、 土地确权证、 土地承包证、 林权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证件, 认真回忆2016年全家(单位) 生产生活情况, 了解家庭外出人员情况, 做好普查登记准备。
农业普查是国家组织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 依照 《中国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和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真实、 准确、 及时地提供普查信息, 既是您的法定义务, 又是您的神圣权利。我们将遵守法律规定, 对您所提供的调查数据严格保密, 不用于普查以外的任何目的; 同时请您履行公民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 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工作, 如实申报每个普查项目, 为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取得成功做出贡献。衷心感谢您对农业普查工作的大力支持!
阎良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办公室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