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2月11日,咸阳共接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查组环境信访案件93件,已办结46件。期间,共有126人、5个组织被问责,罚款金额高达383万余元。
据悉,咸阳市将中央环保督察组此次到陕督查工作,视为改善民生的良好契机。为切实落实好、解决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咸阳严格落实环保整改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大执法和问责力度,对负有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县市区、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追究责任,对已造成恶劣影响的环保典型案件坚决处理,对环保案件执行“快立、快审、快判”,从严、从重打击,形成强大震慑。为落实党政同责,咸阳还规定对督察交办的每一个问题,必须报送属地党政一把手,必须正式行文做出办理回复,切实严格办理时限,提高整改效率,一旦经查属实,涉及企业主体,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一律处理到人。
案件办理期间,咸阳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牵头抓总、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责,对重点问题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及时查办,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了整改及时到位。
截止12月11日下午4时,咸阳共接办中央督查组信访案件93件,涉及水、气污染、噪音污染,破坏生态和畜禽养殖等各个方面问题,已完成46件案件的处理上报工作,其余47件正在办理。其中,问责126人5个组织,行政拘留7人,约谈3人,责令整改22家,立案处罚21家,罚款383.22万元。(陕西日报记者 齐宇强 陕西传媒网记者 黄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