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教练已被刑拘 教练资格将被取消
广州日报讯 (记者潘斌 通讯员刘洪希、陈苑莎)驾校教练是向驾考学员传授驾驶技术和安全驾车经验的从业者,理应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但上月中旬中山市某驾校教练甘某与学员吃饭喝酒,醉酒驾车肇事逃逸被截停。昨日,甘某被南朗交警大队刑事拘留,另外,甘某的教练资格也将被取消。
11月17日22时40分许,南朗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南朗镇省道S111线云衢小学对开路段发生教练车碰撞停在路边小轿车后逃逸的交通事故。值班民警赶往现场调查取证,看到肇事的是一辆“粤T45××学”号牌教练车,被撞的是一辆贵DAR5×6号牌小轿车。据反映,事发时,贵DAR5×6号牌小轿车停在路边,教练车撞车后,肇事司机欲驾车逃离现场,被几个人围住,无法离开。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肇事教练车司机甘某涉嫌酒后驾车,随即对甘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甘某酒精含量为222毫克/100毫升,超出醉酒驾驶标准两倍多,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后将甘某带往医院抽血备检。在讯问过程中,甘某对他醉酒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据甘某交代,事发当天21时许,他带几名学生考完试后到南朗镇吃饭,其间和其中两名驾考学员喝了白酒。22时40分许吃完饭后,他驾驶教练车准备回石岐,但在启动车辆往左变道到慢车道上时,车右前角与前方的小轿车的左后角发生了碰撞,事发后,他驾车想离开现场,但只走了不足十米便被五六个人团团围住,要求赔偿,后因协商不成对方报警。11月21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甘某驾车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28.4毫克/100毫升。昨日,甘某被南朗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甘某的教练资格也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