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城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规范财政监督检查执法程序,注重检查问题整改落实结果。年初制定科学严谨的工作计划,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项目检查,依据《会计法》、《西安市财政部门监督实施办法(暂行)》等法规制度,严格遵守检查执法程序和工作纪律,通过查前、查中宣传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查后梳理工作总结、调研报告,不断提升检查工作质量,年度针对各类检查项目累计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意见建议35条。同时结合《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财政监督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各类违规违纪资金逐一对应,狠抓落实整改,不断提升我区被查部门(单位)责任意识。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效应,扩大财政监督工作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