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阎良区纪委
近期,阎良区振兴街道纪工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精神、新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四个强化”,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
强化思想认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既带头遵规守纪,始终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又要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始终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廉洁奉公。
强化执纪方式。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转变执纪方式,规范执纪流程,提升执纪效果。深化廉洁谈话提醒制度,建立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及所包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与重点岗位人员约谈的四级约谈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长,实行关口前移,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强化监督举措。发挥“探头”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延伸监督的触角,积极开展扶贫领域的专项督查巡查工作,确定“五见两不见”(见户主、户口本、扶贫人员、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卡,不见包村领导和村干部)的工作原则,确保掌握第一手情况,不断提高早期发现问题的能力。
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到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各方面,通过安排部署、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月督查、季汇报、不定期检查等形式,不断推进、压实“两个责任”。(米锦华、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