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贵州省册亨县某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某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被查处。但鉴于其主动交代问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如数上交违纪所得,最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说起这名干部,与他相识的人都知道,他干事雷厉风行,安排工作说一不二,“商量”问题咄咄逼人,绝不允许他人“冒犯”,他听不进不同声音,一派我行我素的“家长”作风。他给上级领导的印象是有魄力,给下面干部职工的印象是霸气。
受组织安排,我曾两次参加他们单位的民主生活会,第一次是代表组织部门,第二次是代表纪检监察机关。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克服缺点,纠正错误的科学方法。然而,我在参加他们单位的两次民主生活会时发现,杨某代表党组和他自己发言时,都在自我表功,即使自我批评也是雨过地皮湿,末了还不忘迂回自我表扬。其他班子成员对他开展批评时,也只是说几句不疼不痒的话就过去了,即便如此,杨某还紧盯发言对象,生怕他们说出半点不是。
后来,我从其他班子成员口中了解到,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提纲都是经过他严格“审查”和“把关”的,他要求班子成员发言时不得自由发挥,越稿半步。
不仅如此,在我参加他们单位的两次民主生活会中,他还不给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参会同志发言的机会,一句“你们就不说了”之后便立即散会。按理,纪检、组织部门派往参会的人员将代表组织指出民主生活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整改方向,然而,他却对我们这些代表组织参会的人员视若无睹。
有一次,他们单位的纪检组长查阅单位财务凭证时,被他发现,他居然当场发火:“你们这些纪检干部专门无事找事,查什么查!有什么好查的!”
更有甚者,他长期霸占单位一辆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外出办公无车可用时他宁肯让车在那里候着,也不让其他人使用。他们单位的纪检组长对他说:“杨局长,车是公家的,如果车辆空着,应该派给外出办公的同志。”他却冷笑着回应:“嗬!去去去!为他们打抱不平来了?你是局长还是我是局长,这个单位我说了算!”
凡事有因必有果,这名“霸气”的党组书记、局长终因心中无戒、不守规矩、不畏法纪付出了代价。古语云:“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未有无所畏惧而不亡者也。上畏天,下畏民,畏言官于一时,畏史官于后世。”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心中无纪、心中无畏、心中无戒,那么等待他的必将是一颗难以下咽的苦果。(黄顺厚 作者单位:贵州省册亨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