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县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顺利完成普查任务,县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发文《关于开展农业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县农普组发〔2016〕5号)决定成立农业普查督查工作组,对照目标责任书,于12月8日、9日对全县各镇街农业普查工作开展督查。
县农普领导小组共成立3个督查组,分别由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县农普办主任、县农普办副主任带队,成员由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县农普办工作人员组成。通过听取汇报和实际查看的方式督查各镇(街)三农普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查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镇街、村普查机构落实情况,政府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农业普查机构的人员落实到位情况等。
(二)普查经费落实情况。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是否有农业普查开展的经费保证,是否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等。
(三)普查其它工作准备情况。区域划分、地图绘制、清查摸底完成情况,普查宣传工作是否开展,是否做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四)镇街对下阶段农业普查工作部署安排。
希望通过督查加强各镇责任意识,及时摸清各镇实际情况,及时分析解决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促进本地区农业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