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镇为确保扶贫及党建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挥作用,取得成效,镇党委、政府采取五项措施督导检查扶贫及党建工作。
集贤镇一是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扶贫领导、组织委员任副组长,抽调纪委、党政办、扶贫办共5名干部参加的督导检查组;二是分管扶贫和党建的领导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方案;三是集中三天时间,逐村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各村党建和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四是包村领导对扶贫和党建工作负全责,到村指导完善迎检资料;五是严肃追责,检查结果作为考核村干部并依规依纪追责的依据,全力促进全镇扶贫和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