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下发《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省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重大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逐项考核、扣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安全生产单项工作被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以文件形式在全国推广的,或以文件形式表彰的,经省安委会办公室认定,给予适当加分。
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重大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
考核结果经省安委会审定,报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安委会向各市级政府通报反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市级政府,自收到考核结果30日内,制订整改措施,向省安委会作出书面报告,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情况的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次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