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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术升级换代“好事”不可轻信

2016-12-01 09:20  陕西传媒网

互联网时代,传销也升级。当前,网络传销利用所谓电子商务、微信营销、互联网慈善等方式进行巧妙包装,让人防不胜防。怎样防止落入新型网络传销陷阱,昨日,省公安厅发布消息为市民支招,提供了几种常见的新型网络传销模式。

“电子商务”式。传销组织、领导者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免费获利”式。传销组织、领导者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加入传销骗局。

“网上创业”式。传销组织、领导者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抓住部分人群渴望成功、梦想一夜暴富的心理,引诱人们加入,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网络博弈”式。传销组织、领导者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可以获得相关返利为名,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等宣传旗号,发展会员通过“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进行传销。

“爱心互助”式。传销组织、领导者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资助贫困学子”等形式,宣称入会发展下线参与可以互助并获得返利引诱群众参与传销。

“免费旅游”式。传销组织、领导者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等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等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

骗术升级换代,“好事”不可轻信!不过虽然换了方式,但传销的本质并没变,依旧是交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这一套。一是看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看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三是看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

陕西省公安厅提醒广大群众,遇到所谓的“好事”别轻信、细识别,谨防陷入传销陷阱!

(三秦都市报记者赵明董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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