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西安市2016年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新城区实际情况,环保新城分局联合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交巡警大队,对火车站周边各汽车站进行机动车污染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68辆运营客车,查处尾气超标车3辆。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超标车辆下达《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十五日之内维修复检,并处两百元罚款。下一步,新城分局将根据辖区军工大型企业、物流货运公司较为集中的特点,采取人员入场检测的方法,对军工企业下属车队,公交二公司、公交三公司运营车辆,海纳物流、金马物流、贝斯特物流货运车辆等开展尾气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