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雁塔检察院批准逮捕两起使用无批文、批号的玻尿酸等药剂从事美容业务的销售假药、非法经营案。
犯罪嫌疑人武某系西安三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安高新分局治安大队在依法检查中发现西安三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在经营中非法开展医学类注射美容业务,并在该美容店内发现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的玻尿酸一盒(8支)、“vc”药剂六瓶(后经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经审查,该公司法人武某对其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等合法证照的情况下非法开展医学注射类美容业务,并向顾客销售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的玻尿酸、“VC”药剂的事实供认不讳。现已查明受害群众7人,涉案金额39100元。犯罪嫌疑人武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于2016年9月18日被公安高新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
2016年3月9日,公安高新分局治安大队与雁塔高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贰零至壹捌美容美体馆现场依法检查中发现,该美容机构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购买无国内批文、批号的玻尿酸、肉毒素(经食药监部门认定为假药)销售,截至目前,23名顾客证实在该机构购买并注射玻尿酸、肉毒素,涉案金额232686元。该美容机构实际负责人张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被公安高新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
药品安全关系民生,社会危害性大,案发后雁塔检察院侦监科全程跟踪,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药品进行鉴定,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从严把关,并先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武某以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