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监管体制、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内容,强化改革保障措施,积极推动全市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我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紧扣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主线,以市场为方向,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分类监督、整合重组、混合发展为抓手,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发展活力、维护企业稳定为重点,通过深化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共同繁荣,全面提高我市国有企业活力和国有经济整体竞争力。
在完善监督体制方面,我市实现经营性国有资本监管全覆盖,按照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实施分类监管,完善国有资产有效监管机制,建立市属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十三五”末不低于30%,主要用于推进企业改革创新和解决困难企业遗留问题。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我市加快推进公司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股权结构,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同时,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坚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采取强有力的改革保障措施,形成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合力。本报讯(记者 何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