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我市旅行社的规范经营,确保我区旅游市场的安全平稳,11月3日至18日我局对辖区内16家旅行社门市部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旅行社投保、质量保证金交纳、旅游合同签订情况、旅游车辆的使用情况,员工安全培训情况,导游员履行安全监督责任情况等。检查表明,多数旅行社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经营,诚信经营,能够与游客签署规范的旅游合同,能够按照规定参加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并推荐或者赠送游客旅游意外保险。在旅游车辆的使用和安排上,各旅行社均选用正规营运公司的车辆,并对车辆状况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同时,检查中也暴露出一些旅行社存在的问题,如旅游合同中的双方签约盖章和时间不完整,旅游行程单中的住宿、自费项目不够明确,旅游车辆信息备案不完整等情况。对此,检查人员一一给予指正,并要求其即刻整改。随后我局将对其再次进行抽查,对存在违规经营现象的旅行社门市部将依法查处,确保旅游市场环境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