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户县沣京环保所四个途径开展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1.检查“未批先建”和环保设施未建成或未验收合格已正式投产或使用等问题。
2.检查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环评、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执行情况以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
3.检查企业现有的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是否与环评一致,依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范对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温度、压力、电压、和加药等重点运行参数进行检查,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
4.检查污染物排放方式和去向,通过查阅图纸、现场核查的方式,核查企业是否存在私设暗管和渗坑排污。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措施强化突击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强重污染企业环境监管,提高现场执法质量和水平,严厉打击各项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