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市治理工作,彻底解决机动车乱停放问题,新城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整治机动车乱停放: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维护公共环境的自觉性。通过张贴温馨提示的方式,引导机动车辆停放到正规停车站点。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增加临时停放点。在幸福中路、咸宁路设置临时停放站点6个,方便市民出行,减少乱停放现象出现。三是合理调配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人行道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及时进行劝离和贴条处理,增加锁车执法组,购置锁车锁,完善执法装备,强化对市民群众反映乱停放强烈的重点主干道处罚力度。四是加强协作,多部门联动。联合交警、街办,对长期占道停放的三无车辆实施挪移,配合交警在公交站、地铁口等重点区域整治“三轮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