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祖母出殡途经某单位门前时,该单位未按照当地风俗燃放鞭炮,竟因此打砸、毁损单位财物。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裴君罚金1万元。
2015年12月25日上午10时许,裴君祖母的灵车出殡,灵车途经汉寿县某乡镇卫生院门口时,该院工作人员未按照当地习俗在门口燃放鞭炮。裴君便认为卫生院的工作人员瞧不起人,让自家失了面子,不由心中恼怒。他当即拿了一根铁棒将卫生院的玻璃大门砸碎。后经卫生院工作人员报案,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对裴君进行了制止。经鉴定,被砸玻璃门价值5440元。
到案后,裴君如实交代其毁坏财物事实,并赔偿了被害单位损失5440元。
(华丽 王钢 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