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周至环保局召开了果干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会上传达了《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至县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杨建安局长就果干企业整治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1、企业向环保局在12月31日前提交整改申请(污水治理方案、锅炉改造方案)。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生物质、电、醇),继续燃煤的加装脱硫、脱硝设施。
2、按环保法配套办法,整改期间停产,环保局采取锅炉封停措施,对违法生产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3、整改完成后,企业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环保现状评估,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供电、生产。对2016年12月31日前未提出整改申请企业,从2017年元月1日起,一律予以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