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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下车吃饭不拔钥匙 醉汉把车开走连撞两车

2016-11-24 10:48  钱江晚报

11月21日深夜,永康市一男子喝醉酒后,偷偷发动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出租车,行驶途中,连撞两车,居然还怒斥别人“会不会开车”。

事情发生在当天夜里10点半,的哥陈师傅空车行驶到永康市九铃路一家小饭馆,准备吃点宵夜。

车子熄火停在路边,陈师傅想着人就在边上,因此没拔车钥匙。他万万没想到,就在自己进店添碗饭的工夫,出租车不见了。

他丢下碗筷,一边拨打110报警,一边在微信群里求助,请路上的出租车师傅帮忙查找。

就在他焦头烂额的时候,车友群里传来消息:你的车在三马路东升桥头出事故了!

只见一名情绪激动的男子站在事故现场,被群众围住,他正是肇事者。

男子姓项,今年52岁。当晚6点多,他喝过酒,从永康十里牌乘坐城乡公交,来到经济开发区邵塘路口一家商铺吃东西,又点了一瓶酒,喝到了晚上8点半。

后来项某决定打的回家。

走着走着,他看到路边并排停着三辆出租车。他径直走过去,第一辆车门锁着,第二辆车门开着但没有车钥匙,驾驶员也不在。

当走到第三辆出租车时,项某发现不但车门没锁,钥匙也在车上。于是他便“自觉”地坐上驾驶座,将车发动起来,试图利用发动机的轰鸣声唤来驾驶员。可过了一会,他感觉前方视线良好,便径直把车开走了。

目击者金先生说,车没开出多久,先是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项某居然还探出头吼了一句“你会不会开车”,紧接着他又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商务车,安全气囊都弹开了。

项某被交警控制后接受了血液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5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而且项某无汽车驾驶证,只有拖拉机驾驶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项某涉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运管部门提醒车主,临时停车务必拔钥匙落锁后方能离开。如果车辆被他人开走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肇事逃逸等情况,车主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通讯员 胡小萍 陈雄鹰 本报记者 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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