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在陕西省信访局了解到,近两年,信访部门和有权处理机关及时受理率均在87.5%以上。
近年来,陕西针对信访人多头、重复反映诉求,有关机关多头受理、重复办理的现象,省级28个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优先的原则,制订了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依据,方便群众按诉求类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有关部门按法定职责和程序受理和办理信访事项。并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印发的《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从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办理以及复查复核,全程纳入网上运行,做到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部门和有权处理机关及时受理率均在87.5%以上,责任单位按期办结率达到85.9%以上。
为推进“阳光信访”,陕西省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信访部门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不予受理。对于到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信访人,信访部门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
据了解,今年,全省遴选了60名专业律师,作为省级律师库入库律师。8月份,信访局聘请24名职业律师,轮流在信访接待大厅值班,8、9两个月共接待来访人法律咨询案件313件895人次。
对于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并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记者 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