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冬防期间驻厂工作的安排通知》(市环发〔2016〕114号)文件要求,11月15日户县驻厂监察人员已全面进驻企业,严格按照前期驻厂培训要求对企业进行24小时驻厂环境监察工作。
驻厂人员重点对企业的生产设施运行情况、污处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煤堆和灰堆的防尘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异常督促企业及时查明原因,同时做好记录,按时填报驻厂检查表,督促企业进一步做好污染治理工作。
2016-11-16 17: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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