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11月15日电 (见习记者 王刚 通讯员 钟伟锋)15日,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7月,当地朱某某、刘某某、杨某某等人为做运沙生意破坏金丽温高速公路一处涵洞,造成损失809万元。日前,青田检察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
7月15日至17日,被告人朱某某(男,青田人,曾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刘某某(男,青田人,曾因吸毒和非法持有毒品被行政拘留)商量准备做运沙生意,但因位于金丽温高速公路52K+580M处涵洞太低,大型运沙车无法通过,便叫来杨某某等人用挖机挖掘等方式将涵洞内路面挖深,并将涵洞底部钢筋切断,破坏了整个涵洞箱涵结构原有的整体闭合式框架结构体系,箱涵基础也遭受了严重损坏。
期间,丽水市公路管理局和金丽温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曾多次到现场制止施工,并向朱某某发出了责令停止(纠正)行为通知书,但三人仍然继续施工。
经检测、评定,朱某某等人对涵洞的破坏,总体已达5类危险级别,该高速路段处于危险状态,足以使在此路段通行的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仅应急处置费用就达38万余元,永久性处置需要771万余元。据此,青田县检察院对三人提起公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