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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冬防期间治污降霾工作的通知(2)

2016-11-15 10:58  铜川日报

二、扎实推进四项控制

(一)控制工业企业污染。进入冬防期,各级环保部门要对重点污染企业派驻2名以上环境监察员,实施24小时监管,严管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厂区二次扬尘等,盯紧在线监测数据,落实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公布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实行限产限排。

(二)控制工地扬尘污染。要突出抓好新区范围内各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重点抓好堆土覆盖、现场作业和物料清运的治理,实现围档、冲洗、覆盖、硬化和湿法作业“五落实”。

(三)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强化新区、耀州区清洁服务站和金锁关超限站运行,确保入城货运车辆全部进站冲洗减尘。按职责划分,城管、交通及有关区县要采用机械吸尘式清扫保洁122条道路,巩固“机扫+人保+洒水除尘”三位一体保洁模式,适时增加喷雾抑尘。公安、环保、城建等部门要做好15个治污降霾点卡值守,查覆盖、查超载、查超速,防抛洒、防扬尘,尤其是要开展夜查工作。

(四)控制非煤矿山污染。严管整合建设的5条石碴生产线和4条白灰生产线,做到物料生产、运输、包装全封闭,废气排放集中治理。盯死看牢关闭拆除的非煤矿山,加快有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切实做好两个加强

(一)加强重污染应急。加强重污染天气气象要素分析和重污染天气监测,环保、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会商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市上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铜政发〔2015〕13号)规定,第一时间启动响应工作,落实应急措施。市公安局要明确机动车禁限行名单,市环保局、市工信局要明确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市住建局要明确建筑工地停工名单。市大气办将分组分区域进行督查。

(二)加强环境监管。冬防期间各单位要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夜查、抽查等,环保部门要采用便携式监测仪器重点抽查道路、建筑工地等污染状况。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扬尘污染、面源污染、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等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施工工地“六要四禁止”措施落实、道路扬尘和生物燃烧等。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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