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城(棚)改办组织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按照区委的相关要求,区城(棚)改办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召开党委会,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全面传达学习,《条例》的制定,进一步整合了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使党内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等更趋成型、更加规范。《条例》的制定就是要高悬利剑,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谁也不能例外,谁都必须尽责。27日下午又召开了专题研讨会议,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了集中讨论。会上,班子成员逐个进行了发言,对自己学习后的感受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同时,对《问责条例》的13条内容、6种问责情形和7种问责方式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就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督促强调。会议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对继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巩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果,切实将全系统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要加强学习宣传,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问责条例》的出台,明确了问责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责任和具体情形。全体机关干部要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治意识,强化问责意识,落实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三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全体机关干部要对照《问责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举一反三,对照检查,防止出现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情况。对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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