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9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5起,党纪政纪处分77人,挽回经济损失122.24万元”。这是泾阳县2016年以来惩治基层“微腐败”的成绩单。
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持续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重点领域,主动出击排查,回应群众关切,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主动出击开展专项督查
3轮专项督查。从8月中旬开始,泾阳县纪委集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一事一议”项目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项目84个,涉及行政村45个,农业专业合作社17个。重点发现在扶贫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索要好处等问题。
整改问题23个。通过检查,共发现擅自变更项目内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项目验收不严格以及后期管护不到位等各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6个,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督促、约谈、下发建议书等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共整改各类问题23个。
立案审查10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迅速组织调查处理,立案10件,党纪政纪处分21人,诫勉谈话8人。追缴违纪资金54.965万元,责令向群众退回违规收费12.2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压实责任坚持强势推进
3次专题会议。今年来,县纪委先后3次组织召开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会议,各镇、各部门党委书记(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参加会议,进一步明责任,压担子,定措施,促进度。
约谈12人。建立工作约谈机制,先后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1名镇党委书记、2名镇纪委书记进行了专题约谈。对9名纪律审查工作进展缓慢的镇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
追责14人。严肃追责问责,先后对涉农领域项目监督检查中履职不力的县扶贫办、县农机局、县农发办、口镇政府等单位14名领导同志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10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被实施诫勉谈话。
深化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相关单位移送线索10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沟通协调,规范线索移送程序,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今年以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向县纪委移送线索10件,立案10件,党纪政纪处分10人。
协作区办案7件。针对基层纪委办案力量薄弱的实际,调整优化了4个办案协作区,实行镇办和部门纪检干部全员参与、共同协作、混合编组,并积极落实上挂下派工作。今年来,办案协作区共查办案件7件,党纪政纪处分10人,参与人员25人次。
抓早抓小践行“四种形态”
“以案说纪”巡回宣讲18场次。今年以来,就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县各镇、各部门开展“以案说纪”活动18场次,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做到警钟长鸣,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已先后有13名村组干部主动向县纪委交代违纪问题,退赔违纪资金。
函询约谈35人次。县纪委制定了《泾阳县纪委监察局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对信访问题线索认真筛选、甄别,对反映问题轻微不构成违纪的,或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态化开展约谈和函询,要求被反映的党员干部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发展成大错。截至目前,约谈部门领导及中层干部27人次,函询8人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7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门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