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蓝田县教育局、交运局、公安交警大队、安监局在蓝田医院(新址)门前集中对全县民办幼儿园校车进行联合检查,公安交警大队现场和各民办幼儿园园长及校车司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重点对校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驾驶证,校车车况、轮胎磨损情况,随车灭火器、三角架、安全锤等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和幼儿园校车安全责任书、应急预案、校车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37所民办幼儿园的校车52辆,对轮胎磨损严重的车辆,交运局责令其立即更换;对逾期未审验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已责令其进行审验,并组织相关驾驶人进行教育学习;对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台帐资料不完善的幼儿园,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完善相关资料;安监局对检查问题和检查情况进行了现场通报。
此次对校车安全的联合检查,有利于增强幼儿园负责人和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能够及时有效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相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实现校车安全有序运行,幼儿、学生接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