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非法改造射钉枪 触犯刑律被判刑

2016-11-08 22:00  陕西传媒网

枪支受国家严格管控,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近日,非法改造射钉枪的郝某经陕西省镇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县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郝某,镇巴县仁村镇人。2016年1月,看到家乡森林繁茂,鸟类众多,就想拥有一支枪打鸟。便在网上查找资料,网购回一把建筑工程用的射钉枪,按照网上所学技术,改造成了以击发射钉枪弹推动钢珠的枪支。

经鉴定,此枪为自制火药枪,有致伤力。郝某在得知公安机关清查枪支时而主动上缴,具有自首情节,故得到了法院的上述减轻判决。(陕西日报记者 秦峰 通讯员 程凯 实习生 高矗)

全站热点
县领导到涝店镇检查人大换届工作

2016-11-08 18:15阅读

陕西1至10月城市空气质量发布 韩城咸阳西咸位列倒数前三

2016-11-08 12:43阅读

食材乱加防腐剂 无良经营终害己

2016-11-07 21:00阅读

阎良区召开201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会

2016-11-07 11:36阅读

区商务局召开学习区第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专题宣讲会

2016-11-05 15:30阅读

临潼区行者街办开展辖区内校车安全检查工作

2016-11-04 15:39阅读

旬邑举行“百家药企走进旬邑”专题推介会

2016-11-03 20:0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