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刻汲取“10.24”榆林市府谷县重大伤亡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11月1日,市安监局副局长张钧、市供销联社副主任肖刚一行7人在县安监局副局长刘明的陪同下,联合对周至县祥和烟花爆竹专营社烟花爆竹储存库进行了安全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县安监局近期对全县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的汇报;二是祥和烟花爆竹专营社向检查组汇报了本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及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三是检查严格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督察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发[2016]105号)文件精神要求的十二项内容逐条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该企业存在生产安全隐患5个,检查组现场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同时要求企业今后要强化员工安全知识及作业规程培训,狠抓隐患治理,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