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为进一步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城区主干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开展了周期性的交通整治行动,取得喜人的成效。截止目前,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出动警车40余台次,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40余起。同时,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停止使用道路上的停车泊位86个,设立禁令标志牌10面,拖移机动车9台,非机动车6台。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印制了《关于加强城区车辆停车管理的通告》和《关于依法取缔县城正街药厂十字至服务楼十字道路东侧停车泊位的公告》共15000余份,在城区交通要道发放,同时利用流动宣传车LED屏幕巡回宣传。另外,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和永寿公安、永寿交警公众微信等新媒体提前向社会公众发布。
二是加强文明劝导。执勤民警和协管员在劝导机动车有序行车和规范停放的同时,也积极劝导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车辆规范停放,有效保证了道路的畅通和静态停车秩序。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警力,采取错时上下班、分段包干、固定与巡逻相结合,车巡、摩巡和步巡相结合等勤务模式,实行定岗、定人、定责任的工作制度。执勤执法过程中,违规停车且当事人在现场的,实行口头警告,并要求驶离。对当事人不在场或在现场但拒绝驶离的,实行拍摄照片、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进行处罚。对长时间违法停车且影响道路通行的,实行拖移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实习生 王雷 通讯员 徐新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