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快速调解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对调解的款项也一并履行清结,做到彻底的案结事了。
原告王晓天(化名)将自己一件价值9800元的皮衣因为染上了顽固污渍而送去被告旬邑县干净洗衣会所(化名)进行干洗,被告收取皮衣的时候告知不能保证是否彻底清洗干净,且未收取干洗费,后原告取衣时觉得衣服比自己送洗之前损坏更严重,认为是被告在干洗时未处理好而加大了损坏,双方就此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旬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衣服损失3000元。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中,原告坚持是被告的过错和不当操作行为导致了皮衣损害结果的加重,而被告认为收取衣服时已对原告进行了明确告知,且自己并未收取干洗费,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办案法官建议双方当事人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考虑解决问题,如果本案不能调解处理,就要对皮衣的损害进行鉴定,但是该案标的只有3000元,如果真要对皮衣进行鉴定的话,无形中扩大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增加了当事人诉累。经法官耐心细致的分析,不厌其烦三番五次的调解,最终被告愿意赔偿原告损失1500元,且当场用手机转账的方式履行清结了案件款。
看到当事人离开的背影,办案法官也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诸如此类的小案件在基层法院有很多,案件标的虽小,但是当事人对立情绪很大,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不为钱多少,就为争口气。”这些案件,如果不下大决心和力度去调解,就会因为当事人的“争口气”而走鉴定、判决的诉讼程序,这样一来,对于当事人来说真的是得不偿失。所以,我们要帮他们分析案情,分析利弊,打开他们的心结,了却他们的心事,他们才能以更好的精神和心态投入到生活中去,这何尝不是一种司法为民、真情服务群众的体现呢?(陕西日报记者 秦峰 通讯员 李君 成园园 实习生 高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