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记者 秦峰 通讯员 李汶禹 实习生 姜卓飞)10月26日,秋雨绵绵,王美萍不顾雨天的阴冷,一早就带着写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为她审理案件的渭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党明明和法官刘亮手中,表达对10来年所受委屈得到公正判决的衷心感谢。
十几年前王美萍遇上单位效益不景气无法支付工资,单位以设施材料冲抵职工工资,她于是将这些建材租赁以维持家庭生计。2003年,王美萍与杜江口头约定,将建材租给杜江,分三次给付租金。但杜江并未按期支付租赁费。10年间,王美萍不断索要租金,但杜江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王美萍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租赁费用38056.35元 ,并要求返还租赁物十字扣件392套、接头转向扣件172套、钢模板4.605平方、架管282.2平方、架板16块。
在了解案情之后,法官刘亮分析了该案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判决杜江向王美萍支付租金并归还租赁物。对于法官的认真负责,公正廉洁,王美萍肃然起敬。她怀着感激的心情,冒雨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法官手中,随后向法院同志们说,“十几年我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但案子到了法院,我很快就获得了公正的判决结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