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规范校车安全运营。针对辖区内各幼儿园运营校车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从校车车况、安全设施配备,到驾驶员资质和校车安全台账进行详细系统检查,严格规范校车运营,确保校车安全。
三是开展校园周边治理。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进行综合治理,排查掌握辖区精神病患者等高危人员信息,建立分类管理机制,治理商店、小卖部和经营摊点,查处“三无”食品销售。
四是引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引导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警示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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