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得到妥善处置,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未央区食品药监局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安全用药宣传月”活动,把好“三关”,不断引导和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一是把好“入口关”。对于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定点药店的选择,不但要求必须满足周边居住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条件,还要求本年度信用等级为守信等级且药店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二是把好“验收关”。严格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药店的验收标准,要求必须统一设置标识,设置统一的回收箱,相关工作人员要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回收的药品要双人管理,登记造册,并安排集中无害化处理点存放或销毁。三是把好“检查指导关”。一方面加强对各定点药店家庭过期药回收的指导和检查,使此项工作长效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纳入日常监管范畴,监督要点加强回收药品的管理,严防流入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