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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法院审理12人涉黑团伙案件

2016-10-19 16:00  兵马俑在线

10月13日,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多名被告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涉嫌在我市数个小区内外,强迫收取管理费扎点费摊位费入场费等犯罪行为,检察机关指控其团伙成员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

人数众多分工明确

公司化运作开展非法经营

雁塔区检察院审查查明,2012年1月,张某注册成立了西安鑫心缘商贸有限公司,同年9月,其又注册成立了陕西同心龙盛钢结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纠集梁某等任经理、财务,刘某等多人负责在公司业务涉及的小区收费,形成了以张某为首、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的组织。在组织内部,更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考勤制度、报销制度等,还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和管理办法,以实现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和控制。

据了解,2012年至2015年间,该组织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强占西安绿地SOHO小区地面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并先后在逸翠园I都会、逸翠尚府、林隐天下、高新第五季、海铂香庭等小区,非法收取做生意的单位和个人管理费。此外,为牟取非法利益,该组织还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涉案小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12人悉数落网

团伙3年敛财2000余万元

经审计,该组织共取得停车费、管理费、销售建材收入、垃圾清运等收入2051万余元。所获取的非法利益,除组织日常开支外,部分用于购买交通工具,为组织成员统一购买服装、配备对讲机,发放工资、奖励,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其余归张某个人所有。2015年6月,张某等12人被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张某及其公司银行账户上共冻结4562489.42元。

除指控的违法犯罪以外,公诉机关还列举了该团伙其他一些违法事实。公诉机关认为,以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以及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同时,起诉书还提到张某、梁某等12人均有前科,建议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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