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9月1日起,长安区食品药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季大中专院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驻区31所大中专院校的食品生产、销售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按照统一安排,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学校是否建立和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申办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落实进货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以及是否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公示情况以及食物留样工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指正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限期提交整改报告以备复查。对于问题严重的事项,我局及时向学校校长、主管食品安全副校长及后勤主要负责人发函告知,要求各高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范管理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国庆节后,我局对驻区各高校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验收,情况有大改善。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了从业人员的加工操作行为,保障了新学期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