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34个部门单位联署盖章的红头文件引发群众热议。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内容详见本报今日第四版),是榆林针对失信者祭出的杀手锏。
欠债不还、逃税、骗贷、安全责任事故、泄露国家秘密……等46类严重违法、违规、违约等失信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将被相应行业系统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
失信人员可以考公务员吗?想都别想!失信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贷款吗?没门!无论自然人还是法人,一旦失信进入“黑名单”,在评优评先、企业上市、项目审批、购买不动产、危化品生产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社保资金、出境、坐飞机……一系列行业和领域将寸步难行。
相反,对于诚信行为,我市将通过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鼓励措施,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黑名单”信息以行业系统官方网站发布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发布两种方式进行。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将对本部门、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进行整合,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办将统筹安排召开榆林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各行业、各单位确定的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
各行政机关应当自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统一报送市信用办,由市信用办统一管理并录入榆林市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平台,为全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平台力争2016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在失信主体尚未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前,暂不设定移出日期。失信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报送单位应当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设定移出日期。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本报记者张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