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孕检政策宣传。为确保参检对象积极参与孕检和支持计生工作,计生办工作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让参检人员主动自愿参检,提高妇检质量。
二是做好信息采集工作。逐一核准参检对象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以便后续有针对性的开展连续、综合、有效的服务。
三是扎实开展随访工作。及时反馈参检对象的检查信息,对有问题的对象要重点回访。同时将随访结果及时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并及时录入随访系统中。
2016-09-12 16: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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