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高陵区制定出《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在全区全面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此次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清查范围为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共清查单位176家,其中:一级预算单位73家,二级预算单位103家;行政单位52户、事业单位124户。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了“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规范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合法证据,以备下一步资产核实中进行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