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权责一致,县安监局依法加强对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到期审批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管力度。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社会责任。
目前8家经营企业已经市安监局网站公布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依据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对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一律不准继续生产经营,一经发现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处理。
2016-09-07 18:4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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