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规范我局局属各单位工会工作,经过一个月的积极工作,局机关和局属30个单位已圆满完成工会组建工作。
一、组织重视,积极行动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更好团结和组织职工共谋卫生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区卫计局党委高度重视,于2016年6月23日制定并下发《关于健全规范局属各单位工会工作的通知》(长卫计党发[2016]10号),要求各单位在7月底前完善组建工会委员会,健全和完善工会领导班子,确保工会工作正常开展。
二、严格程序,组建工会组织
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局党委[2016]10号文件的要求,于6月25日陆续开始筹备工会组建工作。为保证筹建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及时成立了工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材料准备等工作,有序拉开工作:一是宣传发动,努力增强工会工作共识,在筹备工作中,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共同认识到,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无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都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建立工会组织。积极组织宣传学习工会法,开展发展会员工作。二是筹备工作启动后,各单位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确定委员会名额,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制订召开代表大会的初步方案和选举办法。在此基础上,从工会工作的特点出发,经过充分酝酿,协商产生工会委员会候选人,设立工会委员人数,经审委员人数,女工委员人数,上报区卫计局工会批准同意后,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三是合理设置,有效健全工会网络。根据本系统情况,我们合理设置基层工会委员会31个,其中区卫计局机关工会1个(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并入局机关,建立区卫计局机关工会)、事业单位工会30个(其中区计生服务站并入区妇保院,建立区妇保院工会;其它单位分别建立工会)。一般工会设立工会主席1人,委员2人;人数较多工会设立工会主席1人,委员4人。在工会组建中同时建立经审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区医院建立了女工委员会)。四是在组建工会委员会的同时,积极发展职工入会,目前全系统会员总数达到23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