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街道环卫所组织农村保洁员学习《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二是街道环卫所、执法中队和食品药监所联合向辖区城中村挨家挨户宣传并发放告知书,截至目前,共发放关于“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告知书约200余份。三是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设置违规门头牌匾和落地灯箱等行为进行查处。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持有相关证件,保持门店内外的环境卫生,无垃圾堆放等现象。四是全力推进创卫复审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管,坚决做好迎国卫复审工作。
2016-08-24 16:4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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