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参合农民患大病在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于超过报销起付线部分的钱,可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进行的“二次报销”,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取医疗保障,减轻高额医疗费所带来的经济负担。为进一步增强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近日,街道通过组织村(社区)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在各村(社区)张贴宣传单、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重点宣传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包含病种、所需资料及办理地点等大病保险办理的相关程序和条件,使患病群众能够及时办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