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是指群众向业务部门请求解决问题或要求提供服务时,由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负责处理的责任制度。新城区中山门食品药监所执行首问负责制,耐心处理投诉,获得了群众赞许。
近期,中山门食品药监所接到一位老人投诉,称收到新城区东四路一家“阳光娱乐团购超市”分店(店内无宣传、无销售)的邀请,在莲湖区莲湖路上的两家酒店参加产品推介会,随后,前往位于碑林区东大街233号百盛大厦608室的“阳光娱乐团购超市”总部交款,购买了明禾火牌红景天西洋参口服液和伊朗藏红花等食品及工艺品。交款时“阳光娱乐团购超市”总部承诺,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但退款1万元后就以无现金为由拒绝退还剩余的2万元,请求执法人员查处。
虽然宣传地、销售地均不在新城区,但本着对投诉人负责的态度,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做了询问调查笔录,并登录国家食药总局和质检总局查询食品信息,发现上述食品与网站公布内容一致。
为保障举报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山门食品药监所上报局领导,向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发出协查函,请该局调查“阳光娱乐团购超市”总部的经营行为及食品的合法性。
新城区中山门食品药监所将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