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西安市2016年臭氧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从4月份开始,环保未央分局协调组织区交通局、各街道办(管委会)开展了全区汽修企业调查统计工作。截止7月31日,共汇总统计了632家二类、三类及无证经营汽修企业信息。8月10日,环保未央分局提请区政府审批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汽修企业露天喷涂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明确规定:一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部汽修企业必须立即停止露天喷涂作业。二是凡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汽修企业,在2016年8月18日前,喷涂作业必须改为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安装和使用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汽修企业,由区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三是凡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汽修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在2016年8月18日前,必须自行清理完毕经营现场和维修工具;逾期未停止经营活动或未清理完毕的汽修企业,由区级相关部门联合依法予以强制取缔,不予补偿。
8月12日,环保未央分局召开了全区汽修企业露天喷涂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会,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城市管理局、工商未央分局、公安未央分局和各街道办(管委会)相关领导参加。会议明确要求:一是环保未央分局印制800份区政府《通告》,由各街道办(管委会)挨家挨户送达每一家汽修企业,并做好签收记录,确保集中整治要求传达到位。二是8月18日前,由各街道办(管委会)自行组织辖区内汽修企业集中整治;8月18日后,由环保未央分局、区交通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街道办(管委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凡在省、市、区三级检查中发现或新闻媒体曝光的露天喷涂问题,对辖区街道办(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考核扣分;对发生问题的汽修企业,一律查封店面、没收设备,予以强制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