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下午3时许,申请人张某等六人急匆匆的跑来阎良法院找到执行二庭庭长项军,“项庭长,向你汇报个重要情况,被执行人陕西某贸易公司现有一批机器设备在一家厂子里放着,听说马上要变卖设备呀,我们都是下苦的,希望你能给我们想想办法,争取把我们的劳务费要回来一些……”。申请人张某等六人与被执行人陕西某商贸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件已由阎良法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无机动车辆、无登记房产,暂无可供执行财产。
当得知张某汇报的这一情况后,庭长项军立即召集全庭干警,在短时间内将案件进行了汇总,并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准备查封材料、制作法律文书,庭室干警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在短时间内完成准备工作,于下午3时40分抵达设备所在工厂。干警们不惧车间内三十七八度的高温,顺利完成财产查封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至此,张某等六案申请人的劳务费总算有了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