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碑林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二支队,组织局执法协调科、局直属二中队和太乙路中队,出动15名执法人员,联系拆除公司,雇佣1台吊车和12名专业工人,成功对南二环兴庆路南口一处手续过期的单立柱商业广告牌匾进行了依法拆除。碑林区副区长赵生龙、城市管理局局长张冀瑞,副局长冯军、张力到达现场指挥拆除工作。
拆除工作一直持续到下午13时,执法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在拆除现场做好警戒工作,疏散围观人员,确保现场安全秩序。由于前期进行了深入沟通,广告牌所有人对拆除工作较配合,拆除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步,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对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