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近日,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对辖区3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本次约谈主要以非法回收药品为重点,针对药品零售企业证照管理、购进验收管理、储存养护管理、销售管理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合法证照和相关执业人员证照、按照证照载明的注册地址、经营方式和范围经营药品。二要严格索证索票,药品购进有正式税票及清单、做到票、账、货相符;购进药品要有合法企业资质证明;药品验收记录填写应真实、完整。三要按剂型或用途分类陈列、储存;设仓库的企业,应设有退货区和不合格区,并实行色标管理等。四要在销售药品时开具标明药店名称、药品名称、厂家、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销售的管理。五要在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不得兼职;不得出租出借证照;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同时,要求企业严禁非法回收药品,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要坚守道德底线,做有良心的企业,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